從身材上來看,蒙格讓人印象不深。他有著不好看的、蒼白的皮膚,而且戴著厚厚眼鏡。雖然有點勢利,而且動輒品頭論足,但是他很有道德觀念。他聰明地把邱吉爾的自信和享受生活做了很好的結合。如果問他會不會彈鋼琴,蒙格會回答,「我不知道,我從沒試過。」巴菲特感覺蒙格跟他擁有相近的智慧,以及高度的獨立性。
巴菲特去加州的時候,友誼在整個夏天還是繼續發展。巴菲特在家時,他會固定躺在地上,用肩膀夾起話筒跟蒙格聊天,根據小蘇西的說法,到了晚餐時間,有個熟悉的景象是「喔喔,爸爸在跟查理講話。」她回憶:「他們講了好幾個小時了,他們都可以猜到對方會講什麼,他們好像沒有什麼事必須說。像是他們會說:『是的……嗯……我知道你的意思,沒錯。』」
巴菲特說他和蒙格想法的相似程度實在「不可思議」,但是不像很多朋友很明顯會被他吸引,蒙格並不敬畏他。而且巴菲特對於蒙格實在很感興趣,甚至力勸他轉換跑道到投資界。他一直告訴他,律師工作會浪費他的天賦,而且蒙格並不否認。
就像巴菲特,我很想要致富,不是因為我想要法拉利跑車,而是我想要獨立,我拚命地想要獨立。我想,必須寄帳單給其他人是個沒有尊嚴的事。我不知道這個想法從哪裡來,但是我有這個想法。多年來,我已經在目前的所得下生活、存錢。
蒙格開了1家律師事務所,叫做蒙格托利斯希爾公司(Munger, Tolles & Hill),但很少到那裡執業。到了1962年,巴菲特的公司搬到基威特廣場,蒙格創立自己的投資合夥公司。
那個夏天,巴菲特問了蒙格一個問題:登普斯特該怎麼處理?蒙格不是葛拉漢的信徒,以他的觀點,用葛拉漢的投資標準,折價買進的公司往往是陷入困境的公司,而且很難重整。
但是蒙格認識一個同事,叫做哈利.巴特(Harry Bottle),他也許是解決登普斯特問題的人選。巴菲特在洛杉磯面試巴特,6天之後巴特就到貝特里斯工作。他削減成本、關閉工廠,而且減少存貨。在寫給合夥人的信中,巴菲特談到巴特⑨,他宣布:
哈利無疑是今年的風雲人物……他完成很多其他人認為不可能完成的事……
Tips_⑨
巴特做了很多巴菲特不會做、吃力不討好的事,而且做得很好。他關掉登普斯特表現不佳的工廠,擠出現金來讓巴菲特有資金去買股票和債券。利用巴特的經營特質,巴菲特塑造一個完全不同的公司,有著一個風險分散(和穩定上漲)的證券投資組合。這類的煉金術是巴菲特擅長的範圍,他告訴合夥人:
在某種程度上,我們轉換資產,從業績不好的製造業轉成我們認為業績很好的事業,那就是證券投資。
改造公司會帶來成本,其中有100個人被解雇,這讓巴菲特在貝特里斯受到嚴厲批評。一個打橋牌的朋友比爾.奧提斯(Bill Otis)開玩笑地問他:「解雇這些人你晚上睡得著嗎?」
對關心名聲的巴菲特來說,這可不是開玩笑。
「如果不讓他們走,公司會破產。」他說:「我密切觀察公司的情況,他們大部分人都變得更好。」
雖然這樣的語調很合理,但是巴菲特討厭被稱為是事業的清算人,因此他發誓不會再解雇任何一個人。
但是最後的結果沒什麼問題,1年之後,登普斯特經過大整頓,獲利更高,而且還有價值200萬美元的證券在手。1963年,巴菲特賣掉登普斯特,合夥公司淨賺230萬美元的獲利,報酬率將近3倍。這是因為做好3件事:一開始取得的價格較低、巴菲特耐心地的持有,以及他和巴特的改造。對巴菲特來說,身為熱情擁護葛拉漢投資方法的成員,第1點比其他點產生的影響更大。
這是我們投資哲學的基石,別指望能賣個好價錢。有個具吸引力的買進價格,就算賣出價格普通也可以帶來很好的績效。
作者小檔案_羅傑.羅溫斯坦(Roger Lowenstein)
美國財經記者、作家,曾任職於《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逾10年,期間並負責撰寫股市專欄〈華爾街聽聞〉(Heard on the Street)、〈真實價值〉(或譯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
譯者小檔案_蘇鵬元
清華大學經濟系碩士,曾任《天下雜誌》出版部資深編輯、《新新聞》資深記者、《商業周刊》研究員。譯有《投資最重要的事》、《漫步華爾街》(合譯),編輯過多本商管書、股票書,希望能藉由選書、編輯、翻譯,幫助更多好書出版。
譯者小檔案_吳慧珍
政大英語系畢業,中山外文所肄業,現為財經媒體編譯。譯有《經濟學人104個大解惑》(合譯)、《引爆會員經濟》(合譯)、《一次寫出勸敗神文案》(合譯)、《創意的五十道訣竅》、《靠10%顧客賺翻天的曲線法則》(合譯)。
譯者小檔案_顏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