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元的母親因為疾病過世,母親身故時仍在勞保的保險有效期間,小元自身也具有勞保資格,而勞保針對被保險人身故及其眷屬,會提供什麼樣的補助呢?
勞保在被保險人身故時,若其仍在保險有效期間,符合資格的遺屬可領取喪葬津貼;另外,像小元本身也有參加勞保,因此他也可以選擇請領家屬的津貼。只是這兩種小元只能夠擇一請領,不可以同時申請喔!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每個人都會有面對生離死別的時刻,在心裡傷痛之餘,其實勞保與國保皆有為被保險人與其親屬提供補助。
只要被保險人仍在勞保與國保的保險有效期間(勞保的有效期間包含退保後1年之內),因病或意外身故,勞保或國保即會提供「本人死亡的喪葬津貼」。如果是被保險人碰到親屬過世時,同樣也會有「家屬死亡的喪葬津貼」。不過像是小元的例子,如果他選擇請領家屬死亡的喪葬津貼,就不能夠同時領取母親的本人喪葬津貼。
而且當身故者為被保險人本人時,其死亡給付除了本人的喪葬津貼外,依不同條件,可請領「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但並非每個情況下都可請領津貼,津貼的計算也因標準不同,有不一樣的計算方式,當真的需要申請時,可得好好了解其中的細節。
請領前要確定身故者符合申請死亡給付的條件,接下來再準備相關的申請文件,包括死亡給付申請書、死亡證明書等等。要注意的是,死亡給付應於得請領之日起,在5年內一定要申請,若未申請則會失去資格。
備齊文件之後,可選擇直接寄回勞保局,或是親自至勞保局(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申請,並等待勞保局核付。
給付項目》主要分「喪葬津貼」與「遺屬給付」2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