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年金改革委員會之前揭露的資訊指出,教職人員平均退休年齡為53歲,其退撫基金早在2014年就入不敷出,且將在2020年破產。為讓教職人員都能擁有永續不中斷的退休金,因此2017年年金改革重點,亦將在職及已退休的教職人員列為被改革對象,一樣以「多繳、少領、晚退」為改革原則,目的是改革後,能將破產時程延後到2043年。
然而對很多教職人員來說,若是到50、60歲仍要從早到晚授課,體力上恐吃不消,不僅造成教育現場人力老化,且因年資長的老師未退,大幅增加人事費用,年輕老師無法遞補,因此有老師認為,「晚退」調整不應超過55歲,只是現在祭出的年金改革方案,是否符合老師心意?其在費率、給付等條件,改變是寬鬆還是嚴苛?
私校教職人員適用私校退撫制度
不受此次改革影響
和公務人員一樣,公立國小、國中、高中老師及教職人員,以及公立專科大學學校教職人員,其第1層社會保險為公務人員保險(編按:以下簡稱公保),第2層企業退休金則為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制度(編按:以下簡稱退撫制度)。
在「2017年金改革方案(草案)」中,只針對退撫制度進行改革,公保不受影響。只是公立學校老師是在1996年2月1日才實施退撫新制,和公務人員於1995年7月1日實施相比,晚了半年。
另外,不是所有學校的教職人員都會被改革,因為私立學校教職人員第2層企業退休金適用的是私校退撫制度,不在此次改革範圍中,因此不受影響。
費率調整》提撥率將分6年調升至18%
在本次年金改革中,公立學校教職人員退撫制度的提撥公式、負擔比率並未改變,仍是以「退撫基金提撥率=本俸2倍×提撥費率」為計算基準,教職人員負擔比率為35%,只有提撥費率可能從12%,分6年逐年調升1個百分點、至18%止,在提撥費率調至15%時,檢討是否要與公保整併,若沒有更佳方案,則費率上調至18%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