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方便,在門口放鞋櫃、傘桶。
2.初一、十五直接在門口燒金紙,燒紙錢的金桶還放在逃生梯間。
3.家裡東西放不下,把書報、紙箱、腳踏車堆到樓梯間。
4.麻將桌放在樓梯間,剛好擋到排煙匣門或是消防箱。
5.為風水,把自家大門方位改掉。
6.在同一層樓買2戶,自己再多加裝一個大門連通2戶。
7.嫌消防器具礙眼,放盆栽、屏風擋住。
8.只顧自家美,各自在陽台種花、在梯廳隨便掛畫或放石雕。
9.窗前通風良好,剛好可以用來晾抹布、內衣、襪子。
10.為了加大室內面積,把前後陽台統統外推。
11.在陽台、窗戶加裝鐵窗。
12.把1樓的院子用盆栽或立牌擋住,當停車位。
13.在頂樓堆放不用的家具、雜物。
14.省電,把消防栓的照明燈、警報器統統關掉。
15.在自家停車位堆雜物、放高爾夫球具。
16.停車位有漏油漬、不管也不清。
17.在社區中庭或公共區遛寵物,帶大型寵物出門,沒牽住或戴口罩。
18.在大廳喧譁、接待自家客人。
19.垃圾不分類就隨手丟。
20.房子要出租或出售,直接在陽台或窗前掛廣告牌。
【延伸閱讀】管理社區一定要懂的法令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了解區權人的基本權利義務規約範圍等。
2.《建築法》:一定要了解的是關於公共和專有的使用權利範圖。
3. 建築管理辦法:當涉及樓地板天花板牆面裝修時,就必須依此辦法規定做申請報備。
4.《消防法》:對大樓及社區的公共安全規範。
5.《民法》:管委會與住戶的委任關係,管委會對欠繳或拒繳管理費的區權人有金錢問題
時,可用《民法》的規定執行。
6.都市更新計畫等新政令:當社區大樓毀損或太過老舊須進行重建時,必須符合相關政令的規範條件才能進行。
小檔案_詹昭全
出生:1960年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中興大學公共行政研究班
經歷: 國會助理、救國團等社團單位講師、土城市社區消費者權益自救會總幹事、預算政策中心執行祕書等
現職: 台灣工黨副主席、兩岸餐旅管理人才交流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