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借錢寫借據是天經地義,白紙黑字有憑有據,但親子間寫借據恐怕少之又少,借據寫不寫有差別嗎?兒子將結婚,我想協助他們買房,萬一做法不對,是否會被追稅?免稅額度怎樣運用,才能幫到孩子又合理節稅? (網友 萬華simon0913)
A:其實之前發生的新聞事件,需要釐清的金錢關係,是分清楚「借貸」或「贈與」?「借貸」是有借有還,「贈與」就是別人送的,自然不用還,兩者有很大差別。若是借貸行為,父母獲得的利息要申報利息所得。但為人父母者,口頭說要借孩子的錢,通常不會要求孩子還,也鮮少真的拿利息;因此從國稅局的角度,會認定父母給錢是贈與,在課稅原則下,就需課徵「贈與稅」。
依據現行法規,每年的贈與免稅有額度的限制,超過的部分,必須繳納10%的贈與稅。例如每年贈與的免稅額是每人220萬元,若父親一年內贈與兒子300萬元,超過的80萬元,就要課徵8萬元贈與稅。因此很多富爸媽為了合法節稅,會「逐年」將財產贈與下一代。因此,你也可以善用贈與的免稅額,贊助即將結婚的孩子。例如,父母兩人共有440萬元免稅額度,加上子女結婚當年特有的免稅額各有100萬元,加起來共有640萬元。
如果阿公阿嬤也來助一臂之力,一樣也有每人220萬元的免稅額度,加總起來就是1,080萬元(640萬元+440萬元),是一筆為數不小的買房基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