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國小就開始打零工,第一份工作是串燈泡,印象中燈泡好大一包哦!最後串到手都起水泡,記得1包裡面好像有1,000個燈泡,串完一包可以領到10塊錢。第二份工作是茶葉手工「撿枝」,一斤好像工資30元,那時覺得茶葉好香好好聞,工作也比串燈泡輕鬆許多。
當時,沒有童工的問題,也沒有打工合法性的問題,我打工打得很開心,因為有零用錢可以花(我小時候是沒有零用錢的)。
今天我想討論的主題:小孩應不應該去打工?幾歲適合去打工?
我的答案是「應該」。而且我不叫做「打工」,我叫作「實習」(10歲開始實習)。
這裡我分享一下我的作法,我的小孩不是打工,他是去實習,「實習怎麼成為一個店員(日薪100元)」、「實習怎麼成為一個洗車達人(一台車100元)」、「實習如何招攬客人賣餅乾(日薪100元+獎金)」,這些都是他獲得其他收入的來源,除了我之前文章談過的零用金存錢法。
爆奶弟弟去烘焙展實習
圖片是爆奶弟弟去烘培展實習的照片,他的薪資是日薪100元+獎金(含一頓午餐約100元+一杯飲料40元),當時他工作的很開心,因為他認為當天是去玩樂。工作前,我先讓他試吃他今天準備銷售的餅乾,然後開始請客人試吃及銷售,當天的業績目標是50包(獎金200元),後來他賣掉30包,獎金100元,一共拿到200元工資。
事後我問他,你覺得好玩嗎?
他回答我,「你知道嗎?做這份工作,你臉皮要夠厚,因為你要一直叫客人試吃,然後吃完還要叫他們買,幸好他們都覺得我長得很可愛,都有跟我買,可是我今天好累哦!不過我有賺到200元。」(YES!他終於知道錢難賺了!)
這裡關鍵字出現了,「臉皮要夠厚」、「我今天好累哦」,「我有賺到200元」,打工賺錢才能體會父母其實上班很辛苦,賺錢不容易,叫小孩自己實習一兩次,他們馬上會很有感,原來爸媽上班真的好累啊!
現代人小孩生得少,加上台灣人太愛孩子,在金錢或物質上會想給小孩更好的,所以小孩有時無法體會「錢」很難賺、「要節儉」這件事,因為跟爸媽伸手有錢,所以我想讓他自己賺賺看,就知道父母有多辛苦了,這個方法小孩最有感,也最有效。
歐美國家對金錢教育比較重視,父母也鼓勵小孩走出戶外賺錢,年紀很小的孩子就已經懂得用「勞動來換取收入」,而且透過工作,孩子的收穫不光是「賺到錢」這件事,同時他還學會了「如何獨立自主」、「間單的銷售技巧」以及「創意跟想像力」。
股神巴菲特5歲就開始賣口香糖賺錢,在西方國家很多孩子很小都開始當保姆賺錢,或幫忙修剪草坪,他們希望小孩知道「想要有錢,就必須自己賺」,如果你也想讓小孩知道賺錢的辛苦,建議你可以趁今年暑假也安排你的小孩去實習「如何洗車賺錢?」、「當一日服務員(服務對象可以是爸媽本人)」。
【提醒】台灣的法規跟大家說明,勞基法對「童工」的定義是滿15歲未滿16歲的小孩工作,必須經過父母的同意,才能工作。所以台灣的法律有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另外,提醒15歲之前打工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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