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將在3月中下旬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產業、民生電價漲聲響起,除一般住宅將擴大調漲範圍,針對高壓以上產業用戶,因去年下半年起景氣轉弱,若用電衰退幅度達10%至15%,可望免除調漲。
經濟部上週陸續召開兩場電價審議前的預備會議,據了解,會中台電根據燃料價格預測,所提報的年度虧損達新台幣3,200億元,高於原估計的2,785億元,若要漲到不虧損、並有3%至5%合理獲利程度,電價漲幅近4成。
不過,電價審議委員會委員認為,台電設定的燃料價格預測參數過高、運費亦同,應重新估算相關成本;另外,今年電網韌性計畫投入的資本與折舊計算,均會影響公司資產與財務體質,因此請台電精算過後,再提出修正版虧損數,於本週預備會議接續討論,作為調漲方案基準。
基於物價考量,加上工商團體反映下半年燃料價格將下降,及政府透過增資、電費補貼等方式,挹注台電共2,000億元,委員一致共識為「漲足是不可能」,但應適度調漲,「能負擔的人多分擔些」,以維持台電安全營運水位。
目前台電正精算各種方案,讓電價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大致可分成3大類。首先,民生住宅部分,現行每月用電達500、700、1,000度級距各有計價方式,去年是1,000度以上部分才調漲,這次可望下修至700度以上即漲。經濟部官員說,尚須考量各用電區間戶數多寡、實際電費收入效益,待台電完成相關試算才會明朗化。
台電內部認為,現行第一段電價級距(每月用電120度以下)每度僅1.63元,自民國95年到111年,電價共調漲7次、調降3次,但只要碰到調漲,該級距電價均凍漲,因此也會在會議上表達相關想法,如調升該級距電價或者基本費。
小商家方面,上回調漲電價已是2018年,當時經濟部決議電價平均調幅為3%,其中小商家僅1,500度以上用電調整;考量通膨承受程度,這次將拉高小商家調漲門檻,在1,500度與3,000度之間另設級距。知情人士指出,每月3,000度以上多為超市、速食店用戶,希望藉此達以價制量的效果。
產業用電部分,有鑒於去年下半年開始景氣轉弱,將參酌用電衰退幅度數據,以去年7月到12月用電衰退達10%至15%為基準,排除部分業別調漲電價;此作法與去年異曲同工,去年是考量疫情衝擊程度,剔除農漁、食品、百貨、餐飲、電影院、健身房等6類產業的高壓用戶。
由於這次是民生、產業平衡調漲,高壓以上用戶調幅應會低於去年的15%。
小檔案_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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