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歲的蘇太太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先生在南部自行創業,經營零售批發業務,兩人每月收入總額為10萬3000元。蘇太太育有兩個女兒,今年都將從學校畢業,但其中一個女兒仍將繼續升學,另一個計畫找工作。
雖然蘇太太已經過了子女負擔最沈重的階段,但每月支出仍不少,包括房貸1萬元、基本生活開銷4萬元、醫療費1000元、定時定額投資基金5000元、孝親費7000元及投資型保單3000元,總計月支出6萬6000元,每月可結餘3萬7000元。
每年可結餘36萬4000元
若再觀察年度收入,夫妻兩人每年年終奬金約12萬元、存款及債券利息6萬元、股票及股利3萬元,總計年度收入21萬元。若再扣除年度支出,包括房屋及地價稅5000元、汽機車稅1萬8000元、全家四人保險費25萬元、產險費5000元以及父母紅包費用1萬2000元等,蘇太太年度還需透支8萬元。
如果再加計每月可結餘的3萬7000元,扣除年度透支8萬元後,蘇太太現階段每年可結餘的淨額為36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