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保單的受益人是另一半,心想自己如果遭逢萬一,配偶一定會用這筆理賠金好好撫育下一代,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如果夫妻倆同時都往生,這筆理賠金可能就無法澤被後人,甚至掀起一場爭奪戰。
陳氏夫婦各自投保500萬元壽險,卻在一場車禍中雙雙喪生,由於保單的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保險公司必須依據民法規定給付理賠金,因此,陳氏夫婦有沒有子女、與子女是否成年,都會影響到理賠金的分配。
保險理賠金的法定繼承人順位
配偶→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狀況1:一雙子女,均已成年
→子女均分理賠金
依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除了配偶(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之外,其他順位繼承人依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也就是保險公司在給付理賠金時,除了配偶外,會從第一個順序開始依序尋找,當前一順序有繼承人存在時,則後面的繼承人就無法加入分配。而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數人時,則按人數平均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