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志明今年30歲,任職於房屋仲介公司,工作認真,隨著房地產回溫,預計今年收入將倍增。而妹妹春嬌與他年紀差了9歲,還在學校唸書,但卻結婚了,老公是同班同學,並將於11月產下一名寶寶。由於夫妻倆都還在就學,目前許多生活上的支出,多來自於哥哥志明的支援。
於此同時,志明想到了今年所得驟增,明年5月報稅時,除了父母外,若能再增加妹妹和侄子為扶養親屬,那不是能省更多稅?因此,志明馬上拿出紙筆和計算機,想了解多幾個扶養親屬能少繳多少稅。
假設志明今年所得共80萬元,在扣除額方面,除了有75,000元的薪資扣除額外,如果採用標準扣除額,只有單身的44,000元可扣除。而在免稅額方面,扶養一個人可以有74,000元的免稅額,扶養人數愈多,能享受到的節稅利益當然也愈大。
從下表可看出,如果志明除原先扶養的父母親外,再加上妹妹和新生的侄子,共有4個扶養親屬,和單身一人申報時比較,至少可以節稅34,350元,因此扶養親屬人數愈多愈好。
陳志明95年所得稅應繳稅額試算表 單位:元
A:所得總額 800,000
B:標準單身扣除額 44,000
C:薪資特別扣除額 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