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台灣的媒體都在追第一家庭是不是收了SOGO禮券的新聞,對平民老百姓來說,新聞的沸沸揚揚可以先擱一邊,藉著這個機會倒是可以多了解禮券的正確使用方法。
筆者特別清點了手頭上的禮券,發現有百貨公司禮券,沒有期限;知名品牌的冰淇淋兌換券,以及連鎖戲院的電影套票,都註明有效期限,而且首映會和試映會不適用,也不能網路語音訂票;知名餐廳發的餐飲禮券,9月底到期,但像情人節、過年等特殊節日不能用,也不能和其他特價優惠合併使用。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自己也該去檢查看看,還有沒有沒用完的各式禮券?
禮券過期可以力爭延長使用期
目前除了百貨公司禮券沒有時間限制外,其他發行單位的禮券幾乎都有期限,同時禮券背後的使用規則全註明恕不掛失、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等制式契約的條文,還有少數百貨公司規定不得和記帳卡或聯名卡一起合併使用。
所謂禮券,在認定上是一種無記名的有價證券,前一陣子筆者弄丟剛加值的悠遊卡,四處打電話給捷運站和智慧卡發行單位,得到的答案是:這是無記名卡,所以認卡不認人,只能自認倒楣。同理可證,禮券一樣是認券不認人,業者堅持不補發也不接受掛失,因此禮券一定要小心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