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賦稅公平制度,立法院於2005年12月間三讀通過了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就是所謂的「最低稅負制」,對於高所得的營利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訂出了繳稅門檻,這是自民國75年實施加值型營業稅之後,20年來首度實施的加稅措施,也是40年來首度較大規模的加稅。
什麼是「最低稅負制」?簡單來說,只要個人年所得超過600萬元,超過的部分,一律得課徵20%的稅率;而企業只要所得額超過200萬元,超過部分就得課徵10~12%。
由於一般民眾的年收入很難超過600萬元,因此最低稅負制影響的個人,僅侷限於高所得者,但是,如果你是股票族或科技業員工,就要小心受到連帶衝擊。
最低稅負制的內容>>
最低稅負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個人課稅所得額(涵蓋股票保險給付等交易所得)最低門檻為600萬元,超過600萬元,稅率為20%;企業課稅所得額(涵蓋促產條例等免稅所得及證券期貨交易所得)門檻為200萬元,超過部分的課徵稅率為10~12%。
◎預計最快可以從今(2006)年開始實施。明(2007)年5月,將有6000家企業,必須申報最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