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2:重儲蓄輕保障 為了儲備孩子未來的教育金,不少父母會選擇購買儲蓄險,並約定期滿後領回一筆金額,或固定每1、2年領回一筆錢。但隨著預定利率走低,儲蓄險保費多不便宜,如果以100萬元保額,20年期為例,年繳保費約4萬7,000元,負擔並不輕鬆,而且若在投保後前幾年解約,大約只能拿回所繳保費的50%不到。
投保儲蓄險之所以不划算,主要是因為預定利率太低,以前兩年推出的保單為例,預定利率約2.2%,就算是目前也僅約為2.5%,導致保費居高不下。此外,磐石保經公司業務總監何建智表示,如果父母親將子女的保單過度集中在「儲蓄」功能上時,就會限制了投保壽險、意外險或是重大疾病險的保額空間。
依據主管機關規定,14歲以下兒童的壽險保額不得超過200萬元,這包含了所有保險的保額,所以,如果子女投保了高保額的儲蓄險,就會占去其他保障型保險的額度。
調整方法:投資型保單也能幫忙儲蓄
想要存子女教育金,不妨考慮以俗稱「投資型保單」的變額萬能壽險來取代儲蓄險,雖然不提供保本保障,保戶須自負投資盈虧,但只要連結投資的基金配置得當,20年下來,還是可以存下一筆可觀金額。
錯誤3:要保人沒有購買豁免保費附約
雖然是子女的保單,但繳保費的通常是父母,因此保單的內容是以子女為被保險人,父親或母親為要保人。
但若身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的父母,因發生意外而無法繼續工作,保費繳不出來,子女保單就只好任憑失效。
調整方法:主動搭配豁免保費附約
大都會國際人壽保險產品發展部經理許彰表示,目前市面上專門為兒童族群設計的兒童保單,多半有附加保險費豁免附約的規定,可以避免上述情況發生。
若是由保險業務員自行組配的保單,父母也應該要求附加「豁免保費」的附約,以免父母因意外身故或二級以上殘廢,收入中斷無力繳交保費,導致保單失效。
錯誤4:子女保單附加在父母主約之下
為了經濟考量,不少父母會省下主約的壽險費用,將子女的醫療險附約掛在自己名下,但萬一父母的保單到期,子女附約就無法再掛在其名下,必須以子女名義再投保一張主約,此時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小孩重新體檢,並以當時費率來計算,保費更貴。
調整方法:降低保額,但子女得單獨投保
如果擔心主約保費負擔過高,建議將保額降低到30萬元,因為子女的壽險保障不必太高,主要重在醫療險的規畫。
如果父母認為子女不需要投保終身壽險,亦可以用重大疾病險為主約,5歲小女孩、50萬元保額的重大疾病險保費約7,550元,如果再附加其他醫療險(如前表),年繳保費約是2萬元,也很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