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銀行寄了一封信給我,上面寫著:「親愛的貴賓,因應金管會頒布之銀行辦理財富管理相關規定,本行理財專員僅能對財富管理客戶(即與本行往來資產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客戶),提供一對一的投資理財服務。為符合金管會的規定,提醒您維持與本行往來資產總額至少需達100萬元,以確保您可以享有『財富管理』的尊榮禮遇。」
收到這封信的你,是什麼反應?哈,我是百萬大戶,我可以得到銀行最好的服務。或是,什麼!銀行只管有錢人,那我怎麼辦?告訴你,我看到這封信的感覺是,和錢有關的事,千萬要小心謹慎,還是自己管最實在。
也許我先來說說這件事的背景,話說2000年以來,全球利率直直落,所有定存族都按耐不住紛紛解約,這時候銀行競相推出各式五花八門的結構債,標榜高息、長天期,吸引了眾多定存族的目光。可是這些結構債大部份主體是外幣定存或債券,其實有匯率的風險,另外,有些發行期間太長,需要用錢時流動性不佳,再有,連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太複雜或太陌生,無法判斷風險。所以,很多定存族以為自己投資了一個保本與固定收益的產品,但其實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