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定期壽險,是指在約定的年期內(5~30年期都有),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保險公司將依契約約定內容給付保險金。
定期壽險的保障只限於約定的年期內,屆滿後即使被保險人仍然生存,也不再享有這張保單的保障。若到期後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受益人也無法向保險公司要求保險金理賠。但是像哲信這類家庭責任重,保險預算又有限的人,ING安泰人壽經理楊麗加建議在作保險規畫時,應該搭配「定期壽險」,保費相較之下便宜許多。
同樣保額,定期壽險保費是終身壽險的十分之一 30~45歲投保最適宜 台名保經公司處經理胡之希用「租房子」和「買房子」,來比喻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在繳費方式上的差異。定期壽險就像是跟保險公司「租」一段時間的保障,每年繳交的保費就像在繳租金,繳費期滿,就像租約到期,被保險人就和這張保單沒有任何關係;但是終身壽險則像是買房子,每年繳的保費就像是繳房屋貸款,繳費期滿,這張保單就像是房屋一樣,所有權益都可以一輩子享有,直到身故。
要買房子或租房子,視個人財務狀況而定,要投保定期壽險或終身壽險,最主要的考量點也是看保險預算。如果經濟寬裕,可以直接投保終身壽險;若預算不足,可以先投保定期壽險補足保障缺口,等未來行有餘力再加買其他保險或轉換為終身壽險。
既然定期壽險是預算不夠時的過渡產品,那麼何時投保最適宜呢?保德信人壽行銷協理陳玉婷指出,人生的責任高峰期往往是在30~45歲之間,因為這時候家庭責任最重,同時也是經濟開銷最大的階段,但是往往受限於經費,而不得不放棄提高家庭的保障,但若懂得利用定期壽險,就能免於兩難的處境。
ING安泰人壽經理楊美娟舉例說明,以哲信為例,除了養家活口外,若還有500萬元的房屋貸款,須還款20年,就應該投保20年期、保額500萬元的定期壽險,利用定期壽險的保障額度來降低未來20年間一旦發生不幸,無法清償房貸的風險。
另一方面,由於定期壽險對被保險人的核保(體檢)規定不如終身壽險嚴格,而且隨時可以投保或中途停止,彈性非常大,也有人懂得充分利用這個特性,在面對工作的不確定風險增加時,用來提高自己的保障。
3千元保費可以買到100萬保障
楊美娟就表示,她有不少年紀約30~45歲的客戶,必須接受外派工作,或是做生意常常應酬,這些人除了原本的保險外,多半都會再投保10年期的定期險,每年多花2千到3千元,就可以讓家人多100萬元的保障,等到日後又重回內勤職務,工作型態趨於穩定,就不需要這麼高的保障,可以隨時解約,而不會心疼保費上的損失。
由此可見,定期壽險在人生風險管理規畫上,雖然只能扮演配角,或是過渡時期的主角,但是只要搭配得宜,就能發揮最大的功效,換來安心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