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篇部落格文章在網路上引起保戶強烈關切。內容是關於「ING安泰人壽改制成子公司後,未來若子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在改制前投保的舊保戶保單將無法向母公司求償。」
根據公司法規定,子公司與母公司的財務各自獨立,母公司可以不必連帶賠償子公司的債務。
針對這樣的疑慮,ING安泰人壽表示,在改制後所有有效保單契約的相關權利不變,有關契約的權利與義務亦一併由ING安泰子公司概括承受。且由分公司改制為子公司的例
子並非第一遭,之前的南山、保誠、大都會、全球人壽也是陸續從分公司改制為子公司。
但是此封被大量轉閱的網路mail所擔心的財務危機,未來若真的發生,又該怎麼辦?I N G安泰人壽表示,這種機率微乎其微,且該公司的財務透明,主管機關要求該公布的相關財務數字,在公開網站都找得到。
站在保戶立場,最擔心的應是「未來領不到理賠金」。由於保險公司的保單多有再保公司,萬一保險公司出事,再保公司的理賠金也能理賠給保險公司保戶,主關機關也會採取如標售方式,將保單移轉給其他保險公司接手;或是啟動壽險安定基金支付出險的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