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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22期
未詳細觀看保證人條款,小心債主找上門
一個簽名28萬!別當小額貸款的人呆
撰文者:吳修辰
20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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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知 2個應付銀行討債的方法
1.剛開始接到銀行通知,該如何處理?
元大銀行債務管理部協理紀榮樹指出,就銀行的實務來說,只要小徐肯還金,上銀行的譽考量,當債務仍在銀行手上時,比較不會為難保證人的債務壓力,商討的空間比較大,小徐當時只要有還款誠意,都可以就還款的方式與銀行商討。
此外,紀榮樹提醒,案例中有3個保證人,但目前只有小徐遭執行債務清償,就民法來說,小徐若負責還完28萬元負債,有權利向另兩位保證人要求共同負擔債務,要求他們將債務的三分之二金額還給小徐。
2.債權落入資產管理公司手中,該如何處理?
一位銀行主管透露,一般外資資產管理公司向銀行買下的小額信債的成本,只有原債務的一成左右,而且不包含任何利息,以小徐的例子來說,歐力士買下的債權,成本可能只有1萬6000元左右,所以資產管理公司的獲利是以倍數,因此協商壓低還款金,是唯一解決之道。
摸清執行程序 迫使資產處理公司讓步
簡榮宗表示,資產管理公司追債的方式,通常是透勞保給付、薪資扣繳憑單,追蹤債務人、保證人的下落,雖然小徐的案子已經進入法院程序,但其實資產管理公司也可以不執行,再加上資產管理公司手上的債權持有成低,因此小徐唯一的談判籌碼,即是讓資產管理公司覺得「扣不到薪水」。
銀行主管建議,對付資產管理公司的軟性訴求最好的話術是:「公司不准許員工有被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的情事,否則工作會不保。」那麼資產管理公司在兩害相權取其輕時,比較會同意做適當的讓步。
如果軟性訴求無效,簡榮宗建議,不得已,可以嘗試以「辭職為要脅」,一旦沒有薪資收入紀錄,資產管理公司扣不到款,相對於他們低成的債權,通常也會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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