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適合哪種夫妻財產制? 今年,可能很多夫妻都會碰到類似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不但吵架難免,你還可能因此被拖累負債。在充滿風險的時代,必須做好自己和家庭資產的保障。《Smart智富》月刊特別邀請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IFP)理事長羅友三、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賴芳玉,以及極道盡言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智逸3位名師,針對夫妻、甚至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在財產處理、分配上,有哪些法律權利和義務,你一定要知道,為自己的財產預先架好一張安全網。
<<財產管理>>
如果你有幫忙繳貸款,或是房子登記在你名下,這財產你就有「分」嗎?錯!為什麼呢?請你快了解法律是這麼規範的:
狀況1
我買的房子,他能分?
阿珍買的這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房貸也是她在繳,但老公阿財有權分這房產嗎?
解答:在雙方要離婚時,阿財就有權提出分配的要求
如果阿珍與阿財結婚時沒特別去法院登記「夫妻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就適用「法定財產制」,這套制度規定,當兩人離婚時,阿財可以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在扣除負債後,若阿珍剩的財產比阿財多,阿珍就要把包含房子在內的剩餘財產分一半給阿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