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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26期
超過20萬人受波及,4原則3準備不被公司占便宜
輪到我放無薪假怎麼辦?
撰文者:林淑玲
20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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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委會針對員工規模200人以上的2,953家事業單位進行的調查結果,因「無薪休假」而受影響人數約有20萬2,000人,然而這並未包括2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勞工團體便預估,全台實際受影響人數約有50萬人,從中小企業到龍頭企業都有,個人與家庭財務均受波及,家庭所受衝擊程度又遠高於個人。
面對無薪假一波波來襲,員工究竟有什麼保障?最壞的情況是如何?而家庭收入減少,該如何跟家人一同共度難關,也需要溝通的技巧與處理的智慧。
4個原則保權益 正面思考迎接景氣回春
類似以上王志浩面臨的情形,有可能是老闆想用極端方式逼走員工省下資遣費。而有的公司會暗示員工,即使休無薪假也要進辦公室,否則可能被列在下一波裁員名單內,或者突然要求進辦公室處理業務……等。
面對老闆各式各樣的要求,員工的權益保障在哪裡?如果老闆有超乎基本權益的要求,又該怎麼應對呢?
關於無薪假,全國產業總工會祕書長謝創智表示,目前勞委會有訂出以下幾個原則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
1.須勞資雙方皆同意
無薪假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議同意才可執行,如果員工不願意接受減少工時跟減薪的調整,老闆就可依法資遣。
2.月薪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即使休無薪假,每月月薪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1萬7,280元。
3.資遣費須依無薪假前薪水計
休無薪假期間,如果勞工提出要中止協議,老闆可以依法資遣,但是資遣費必須依據未休無薪假之前的薪水計算。
4.無薪假期間工作仍要發薪
休無薪假期間,若老闆臨時需要員工處理公事,事後依然要核發薪水,金額由勞資雙方協商,勞工可要求以休無薪假前薪資所得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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