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近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提出電影、電視、流行音樂、工藝、設計、數位內容等六大旗艦計畫,投入300億,想要4年創造1兆元的產值,增加20萬就業人口。看起來有點「鄭和下西洋」的氣勢。但是為什麼我和《商業周刊》發行人金惟純有一樣的感覺,就是興奮不起來呢?(編按:詳見《商業周刊》第1118期「執行長聊天室」專欄)
「文化創意產業」最早是英國喊出來的,英國最大的產業是金融服務業,第二就是文化創意產業。更重要的不只是經濟意義,還有它的社會意義,它是英國擁有最多就業人口的產業,有超過200萬就業人口,年成長率是9%,超過金融服務業的5%成長率。年度的出口總值約150億英鎊(約合新台幣7,552億元)。現在的倫敦,彷彿就是世界「文化復興」的中心,時時有電影、出版、設計、建築、音樂……各領域的米開朗基羅、達文西、拉斐爾。如果台北也能變成亞洲的「倫敦」,那當然好,可是會嗎?
我想用一個問題來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世界經濟史上有哥倫布而沒有鄭和呢?當年鄭和的船隊,規模之大,航行次數之多,都不是哥倫布那三條小船可以比的。可是哥倫布帶給了歐洲巨大的財富,改變了歷史;而鄭和卻只是歷史上的插曲,影響不了中國的未來。
關鍵在於哥倫布的航海冒險,是和西班牙國王、王后簽訂合約,合約規定哥倫布發現的土地,主權是國王、王后的,但是哥倫布對前往新大陸經商的船隻可以抽1/10的稅,而他自己的船,運往西班牙的貨,完全免稅。這使得經濟動力得以確保,財富自然源源不絕進入歐洲。
反觀鄭和下西洋,它是大明皇帝的行動,連動機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更別說鄭和即使發現財寶,也只能上貢給皇帝,其他人分不到好處。所以明成祖一死,後面的皇帝沒興趣,成了絕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