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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37期
她,買賣過200間房子,手握40間出租
30歲前靠房產 滾出千萬身價
撰文者:郭莉芳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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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給我錢,我什麼都願意去做!」張美美笑著說,老闆娘以前常常指使她去拖地、打掃,為了賺500元,當年18歲的她願意跪著擦地板,從1樓打掃到4樓。
初入房仲業》勤下功夫3年成交上百件
民國86年,張美美正式成為房仲業的菜鳥,1間房子動輒上百萬元,和1杯飲料10塊錢相比,買賣學問當然大不同,於是老闆娘找了一位老鳥來帶張美美,一對一教學。或許是菜鳥的好運,也或許是命運要助她走上這條路,不少菜鳥入行半年還賣不出1間房子,張美美入行第1個月,居然「冒泡成交」(編按:此為房仲術語,意即菜鳥獨立成交第一個案子),這間套房當時成交價200多萬元,手續費佣金約12萬元,分到張美美口袋只剩1萬多元,但她不以為意。
「我就當自己在學功夫,只要我把賣房子的學問學得通透,我就可以自己出來做。」剛進這行前幾個月,張美美收入只有賣紅茶的1/2,但她不把自己當廉價勞工,反而當成老闆付薪水給她學功夫。
練功3年,成功賣出100多間房子,張美美已經練就出一看到客戶看房子的眼神,就很清楚知道對方接下來會問哪些問題,當她看到客戶「喜歡」的眼神,就聞到錢的味道,知道應該緊緊抓住這位客戶,也因為這樣成交率高,很快的又可以賺進一筆。
進軍房市》靠30萬本金轉手賺8倍
自認已練就出買賣房子的基本功夫,她拿出10萬元存款,再借款20萬元,就靠這30萬元,進軍房地產。
因為從事房仲業的好處之一是消息管道很多,有次張美美看到一間3房物件,這間房子是屋主買來給女兒當嫁妝的,內含裝潢與家具,後來因為男方毀婚,屋主怪罪這個房子「帶衰」,降價求售,只求趕緊脫手。那時張美美以200萬元購入,3個月後以280萬元賣出,扣除貸款利息與過戶成本等,這間投資客處女秀的房子,讓她賺進70萬,若以30萬元本金來看,等於賺了2倍多。她出手的第2間房子是兩房公寓,售價60幾萬元,3個月後脫手,賣價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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