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_張美美
出生:1978年
學歷:高雄家商
經歷:克林房屋不動產業務員
現職:專業投資客
30歲,許多人還沒買到人生的第一間房子,2008年滿30歲的張美美(化名),卻先後買賣過200間房子,目前手上仍有40間雅房、套房在收租中,除了坐領當包租婆的固定收益,還隨時維持手上有5間房子轉手買賣,平均每間房子轉手利潤在20%,靠著投資房產身價累積約有上千萬元。這麼年輕的單身女子,為什麼能靠房地產滾出千萬身價,是因為有富爸爸的支持嗎?恰恰相反,因為貧窮,反而激勵張美美對金錢的渴望。
拚命攢錢》因為窮怕了自小就打工
來自單親家庭的張美美,從小兄妹3人寄人籬下,因為媽媽必須要到外面拚命打零工賺錢,養活3個孩子。從國中開始,她就自籌學費,一學期4,000多元,張美美靠當洗頭小妹來賺錢,1顆頭抽佣12元,洗400顆頭才能籌足學費。
窮怕了!張美美從小就會想辦法攢錢,18歲高職畢業後,順利應徵到一個會計工作,這份薪水雖然只領1個月公司就倒了,沒想到卻意外成為扭轉貧困人生的契機。
原來這是一家仲介公司,老闆是房產投資客,因為不想讓房仲業者賺差價,不如自己開公司,整間公司只有老闆、老闆娘、老闆朋友,加上張美美4個人,雖然應徵的是會計,但是張美美的工作內容只有兩件事——接電話與寫房屋出售的紅色廣告單。
「我一天要寫100張廣告單,電話也接不到幾通,我常常想這樣老闆請我1個月花2萬塊,應該不划算吧?」寫了2,000多張廣告單,一間房子也沒賣掉,老闆決定結束營業,把房子丟給房仲業者賣,張美美頓時失業。
失業後,張美美頂下泡沫紅茶攤子,1杯賺5塊,每天搖幾百杯,搖到手抽筋,每天還要躲避警察取締,跑不贏警察就得挨罰單。
張美美不怕辛苦,但實在厭倦每天跑警察的日子,前一任老闆娘也常常來找她,原來老闆想再成立仲介公司需要業務,而老闆娘眼中,張美美「很愛錢」,這種人天生就是當業務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