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5歲靠買賣預售屋權利金賺到第一桶金,林敏弘迄今投資約40年,每次出手,不論買房或是買股,幾乎沒賠過錢,為什麼?除了習慣逆向思考,只在社會見到危機、行情下跌時進場之外,他還嚴守以下3項投資原則。
原則1
未想贏先想輸,把最壞情況想清楚
「從我人生第一個投資開始,每次出手,一定將最壞情況先想清楚,衡量失敗時能承擔的底線,預想最壞的後果會如何。」林敏弘分析,做投資,一般人都先計算報酬率,但他不是,會先想「萬一投資失利怎麼辦?我能扛得下來嗎?」而且他所謂的「投資失利」也與人不同,是指投資金額超過自己負荷範圍,一旦失敗會對生活造成影響;若是在財務許可範圍內失敗,則沒關係,不必擔心。
以民國60年第一次買賣預售屋權利金為例,林敏弘說,當時買的預售屋,總價在他公務員薪水負擔範圍內。他算過,就算預售屋權利賣不出去,自己被迫得買下房子,他的薪水還負擔得起,因此,雖然當時沒有任何投資房地產經驗,還是決定拿出相當於150個月薪水的30萬元存款,放手一搏。
另外,很多人都想靠出租房屋賺錢,當包租公、包租婆,因此勤於計算租金報酬率。林敏弘卻認為:「當你只想贏(投資報酬率)、沒想到輸(房子租不出去),最後一定會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