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書中金律操盤,賺到一輛車
卻因未執行停損,賠掉150萬
1996年,林汎順利考進東吳大學經濟系,存錢、考試都順利,讓他對做投資更有信心。當年,電子股大漲,他按書中所教「選績優股做長期投資」,挑了股票上市沒幾年的產業龍頭台積電投資,剛開始,股價穩定,林汎的表現也很理性,見股價有回檔,也遵行「逢低加碼」的原則,進場再買。
到了1997年上半年,股市開始大漲,台積電一度帶頭連飆8天,見手中持股價值拉高到50多萬元,林汎頓時high了起來,什麼長期投資全拋到腦後,馬上賣了股票,拿去訂了一輛飛雅特(Fiat)汽車。
「剛開始的順利,讓我很有成就感,相信自己靠做股票可以賺大錢!」林汎回憶,一個大一新鮮人靠股票自己賺到一輛車,多風光啊!為了賺更多,他再兼兩份家教,加速存錢,再買進科技股,很快的,又滾出40多萬元,加上先前賺到的買車錢,幾乎滾出人生的第一個100萬元!
不過,接下來1998年中,亞洲金融風暴襲向台股,第一次看到股市大跌、但操作一直很順利的林汎,自信可以做到巴菲特說的「危機入市」,看到華碩、廣達等股王的股價腰斬,心想:「已經跌一半,夠便宜了,應該要進場搶反彈。」原本以為這是賺大錢的機會,因此融資把部位買到滿。
可是,整個1998年的下半年,台股都呈跌勢,一開始就大賺錢的林汎,只想到好的那一面,認為很快市場就會漲回來,「在這心態下,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大跌,也就不會想執行停損。」
就這樣,股價一路跌到融資被追繳,他就補差額,但補完又跌,再追繳、就再補,直到現金全部用罄,沒錢可補,只好被斷頭,才念大二的他,算一算共賠掉150萬元。
在這以前,林汎覺得自己會比爸媽厲害,沒想到,卻跟他們一樣賠光光。當時他最懊悔的是,明明知道應該要停損,卻完全沒有執行。
不過,儘管慘賠,林汎並沒想要放棄投資,「反而更確定投資是我終生的興趣,要像科斯托蘭尼(André Kostolany)般成功,一生至少要破產兩次,我失敗了一次,應該更靠近成功。」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