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台買賣房屋移轉件數超過38萬件。這些房子借了多少房貸?根據央行統計,全台灣金融行庫承作房貸放款量,去年就增加2,000億元。房貸族借這麼多錢,從此背上長達20年的房貸,可是,你和銀行簽的房貸契約,密密麻麻有近百項條款,你到底看懂多少?
《Smart智富》月刊綜合房貸專家建議,歸納以下「5不5要」,建議房貸族在簽約前,一定要先做好準備。武裝好自己,等到申請房貸時,才不會被銀行糊弄。
1. 不當場簽約
一般房貸契約,大約有7頁~10頁,通常有近百項條款。面對這一堆密密麻麻的文字,銀行行員通常會告訴你:「這是一份標準制式合約,契約寫的都是我們之前談好的利率和還款條件,因此沒問題的話,就請簽名、蓋章!」這時候,請記得:千萬不能當場簽名,因為簽下去,想要重談條件,就沒轍了!
要逐一審閱
記得,銀行通常會提供申貸人5天審閱期,審閱期間,你如果對條款有疑義,可以和銀行再協商。永慶房屋契約部發言人王乃佳提醒,不管契約有沒有問題,申貸人都應該將契約帶回家仔細看清楚,而且最好是找一位代書陪你逐一審閱條款。
2. 不能只看指標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