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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智富月刊142期
手續方便利率低,不見得划算
留意4原則 辦信貸不吃悶虧
撰文者:林正文
2010-06-01
瀏覽數:21,813
以上都需要事先問清楚,現在有些信用貸款號稱「零利率」,每月只收取些許手續費、開辦費或是帳戶管理費,其實,這些費用都是變相的借款利息。認證理財規劃顧問黃正勳建議,當銀行推出「超低利率」貸款方案時,應該要先詢問是否有其他費用,並且將所有費用換算成年百分率。例如借款1萬元,每月收取60元手續費,費用年百分率等於7.2%,比目前一般信用貸款平均借款利率約5%來得高。
原則3》提前清償是否收違約金?
目前許多銀行都以優惠利率吸引消費者,但這類超低利貸款通常都會「綁合約」。就是規定消費者不可以提前清償,如果提前清償必須支付違約金。上海商業銀行個人金融部經理馬婉瑜指出,很多銀行低利貸款,前6個月至24個月的借款利率都低於市場平均利率,銀行等於是賠錢在做生意,因此借款人如果想要提前還款,通常會需要支付額外的違約金。目前銀行提前還款規定,大致可分下列3種:
1.每期還款金額只能按照約定金額,不能提前全部或部分清償。例如原先約定每月還款1萬元,但繳款時,想多還2,000元,就等於部分提前清償,一樣要收取違約金。
2.只能全額提前清償,提前清償的金額不納入本金計算,無法省下利息。例如貸款餘額剩下50萬元,先還1萬元,只會從下一期應繳帳款中扣除,利息仍以50萬元計;若借款人有資金要把剩下的50萬元提前付清,也會被收取違約金。
3.可「選擇隨時清償」或「限制清償期間」。所謂可隨時清償,是只要借款人有錢都可先還,不會收取違約金,像是國泰世華銀行、上海商銀都不收取這類的違約金,但是這類貸款的利率通常比有綁約的優惠貸款高出0.5%~1%不等。至於限制清償期間,即是有綁合約,違約金比率會隨借款時間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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