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當年度房屋稅、地價稅:共同分擔
房屋稅、地價稅是以年度課稅,因此會以交屋日為分界點,買賣雙方再按比例分擔(交屋日前費用由賣方負擔,交屋日後費用由買方負擔)
買賣雙方要繳納的稅金、費用
買方
1.買賣契稅
2.印花稅
3.地政規費
4.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費
5.銀行貸款開辦費
6.代書費*
賣方
1.土地增值稅
2.交屋日前的房屋稅及地價稅
3.交屋日前的水、電、瓦斯、管理費等
4.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
5.銀行抵押權塗銷代書費*
註:*有請代書處理才須支付的費用
資料來源:信義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