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設比先算清楚
簽約買50坪預售屋,扣除公設,才是你真正能使用面積。內政部的預售屋契約新制,規定房屋登記面積裡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包括陽台、屋簷或雨遮)、共有部分(包括門廳、樓梯間、電梯間等)要分開列計。不過,即使官方已明文規定,到現在仍有建商不在契約書內載明,甚至只寫上地籍編號,消費者不可不慎。
3.貸款條件要寫清楚
你以為買預售屋,起碼可以貸款8成以上嗎?不一定!雖然建商會有配合的放款銀行,但是可以貸到多少錢,還是要看住戶本身的信用條件而定。如果在簽約前,銷售人員口頭承諾:「貸款8成絕對沒問題!」,那你可以要求把這個條件加註進契約中,否則交屋時若因貸款申請不順,可能會導致你無法順利交屋。
4.一定要有驗收條款與交屋保留款
建商完工後,應提供驗收單,經住戶與管委會完成驗屋程序後才能取得尾款。有些設備具有一定專業度,例如發電機、電梯等機電設備,或游泳池、社區大廳等公共設施,更需要專業的點交公司代為驗收、點交才不會出錯。如果驗屋不過,住戶可保留5%尾款要求建商改善,複驗通過後再付款。
5.罰則條款
如果建商逾期未開工、交屋延遲、建材不符,或是買方逾期未繳款,在官方版契約中都有相關罰則。但是建商版本契約書裡常見的卻是買方逾期未繳款或是貸款下不來,建商得沒收款項等對消費者不利的單向罰則,對建商可能延遲的情況卻不見處罰文字,這部分千萬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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