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消費者不想遇到類似李先生的情況,建議可做以下3件事,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招式1》檢視保障內容決定是否用手術險補強
醫療險普及率高,很多人10多年前就已投保,原以為「有保障不用怕」,真正發生理賠需求時,卻碰上「住院醫療險不理賠門診手術」的窘境,永旭保經協理林俐婷建議,早期投保住院醫療險的消費者,應定期檢視自己手上的住院醫療險保障內容,並向保險公司與業務員詢問是否有放寬「門診手術」理賠條件。
若擔心保障不足,可以手術保險補強,不過,最好是選擇「有理賠門診手術」的手術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保障較為全面。
招式2》投保前要釐清給付門診手術比例與條件
至於若是未投保手術保險,或是近幾年才投保手術保險的消費者,目前一些實支實付的住院醫療險,已將門診手術列入理賠範圍,視不同門診手術給予不同比例的保險給付,建議投保前先與保險公司或業務員釐清:住院醫療險對門診手術的給付比例與條件。
招式3》善用審閱期徹底搞懂保單條款
雖然各家保險公司保單條款大不同,但為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可利用「保單審閱期」徹底了解各家公司的保單條款,先問清楚保單理賠項目,從中找到對自身理賠權益較有利的保險公司,才不會理賠時,卻無法申請。
案例2:癌症新式治療法,保險不給付?
據報載,一名29歲陳小姐是轉移性乳癌患者(意指已到達第4期乳癌,癌細胞已經在病人遠處器官例如肺臟、肝臟,或腦部擴散,治癒較為困難),每月光是口服乳癌標靶治療藥物(可針對不同的癌細胞,抑制與癌細胞增生有關細胞蛋白質的活化性,或是阻斷可提供癌細胞的血管新生的藥物)及其他藥物費用至少要9萬元,但依現行健保規定,該類患者在使用針劑標靶藥物失效後,如要嘗試其他口服標靶藥物必須自費,在健保不給付標靶藥物費的情況下,她只能依賴保險津貼與家人經濟支持才能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