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半途被外遇夫趕下車花光積蓄換自由,決心靠自己
我喜歡賺錢的感覺,還會拿薪水放給朋友收利息,加上做事認真,上班10年、在27歲結婚前,我就存到人生第1個100萬元,算是很厲害的小姐!可惜這百萬元存款最後都在婚姻裡毀掉了。
我和前夫是同年同月同日生,遇到時,以為他是我的真命天子,愛得死去活來。剛結婚他還正常,後來上酒家玩,就「暈船」了,懷孕9個月時,他告訴我一個酒女才是他的真愛。一次產檢半途,他竟叫我下車,因為那女人在等他。後來他索性不回家,我每天挺著大肚子跪在地上求老天爺,讓他至少回家帶一些換洗衣服再走。
公婆要我回苗栗婆家待產,我先是出血,痛得唉唉叫,他們卻說,「這只是台北人怕痛」,不讓我開刀,痛了4天3夜,我喊:「再不開刀我就自殺」,醫生才動刀。生完孩子後,老公回來,連酒女都追來,為了打發她,我還向娘家借了10萬元。
現在回想,以前實在太天真,以為結了婚就可以靠老公,不在乎一直付出。最後才發現:我對婚姻慈悲,造就的卻是自己悲慘!拖了6年,我覺悟,再下去永遠是輸家,決定離婚。可悲的是,當年存的100萬元這時已經全花光,最後連請代書做離婚見證的2,000元還是向媽媽借的。我期待婚姻帶來保障的美夢完全破滅,也終於明白靠別人不如靠自己。
只要有錢賺,什麼行業都做
英文不好也敢到斐濟做生意
離婚後,前夫沒能力給我贍養費,我重回職場,從小祕書做起。為了找好機會,我不斷換工作,台灣那時貿易公司盛行,我從祕書做到財務、會計,甚至到地下金融公司上班、賣過靈骨塔,為了生存,所有能賺錢的方法我都去試。最好時,一個月可以賺到4~~5萬元,我媽因此用台語說我:「一年換24個頭家,還來得及吃尾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