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國《Money》雜誌譽為「20世紀最會選股股神」的投資大師坦伯頓(John Templeton)有句名言:「賺錢要快,花錢要慢!」他和妻子結婚時甚至約定,要把家庭收入的50%存下來,而且終生奉行不渝。
事實上,對於累積財富,不只坦伯頓強調「存錢」這項基本功,從美國開國元勳、靠印刷致富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到暢銷書《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作者哈福.艾克(T. Harv Eker)都一致認為,要有錢,你必須先養成「存錢」的好習慣。
管理到手的錢,比賺錢重要
在哈福.艾克歸納的致富法則中就強調:管理金錢的習慣,比你擁有的錢財數目更重要。因為不管你賺再多的錢,或是因為繼承、因為中了樂透而獲得可觀的財富,如果你不懂得「存錢」——不懂得如何「管理」已經到手的金錢,最後這些錢還是會悄悄地溜走。
30歲前的呂建明就是最好的例子,念專科時很「匪類」,打工賺的錢,不是打電玩、就是打麻將花掉。在地下錢莊工作時,一個19歲、月入不過2萬5,000元的小外務,竟和炸雞連鎖店大股東玩一底3,000元的麻將,遇到手氣不好時,可能幾個小時就輸10萬元。進券商當營業員,天天用融資先買進、當天再「軋掉」,曾經一天輸掉10幾萬元。
不只因為「賭」而把錢賠掉,年輕時愛面子,覺得「男女交往不能小氣」,為了討女友歡心,每逢生日、情人節、耶誕節,一定乖乖奉上價值幾千元的禮物,還大手筆送過2萬元的項鍊;加上每天要玩樂、吃好料,經常入不敷出、動用現金卡借錢。回顧早年花錢如流水的日子,呂建明告訴《Smart智富》月刊記者:「如果可以重來,我100%不會這樣做,因為這樣揮金如土,讓我的財富、地位都比同儕落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