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們為了吸引外縣市的民眾來苗栗看燈會,還規畫兩項促銷案。凡是今年1、2月在苗栗縣市消費滿5,000元,憑發票就可以兌換紀念幣,消費滿1,000元的可以換提燈。
後來紀念幣不夠,下午2點發,大家12點就去排隊,4萬枚紀念幣很快就發完了,早知道我就做10萬個。這個策略讓大家不僅來看燈會,還會增加在苗栗的消費。
問:這種用活動吸引外地人來苗栗消費的手法,以前有用過嗎?
答:有啊!民國97年我們第1次辦世界3大男高音之一卡列拉斯(José Carreras Coll)演唱會。當時,在台北開記者會,現場有記者問說苗栗人聽得懂嗎?我聽了心裡很不舒服。
但是,那一次辦得很成功。因為全部4萬2,000張門票,我們規畫1萬2,000張免費送給觀光客,其他票分送給苗栗縣民,特別是學音樂和舞蹈的老師和學生。計畫訂好就先找來飯店、民宿等旅遊業者來溝通,只要演唱會期間在苗栗花3,000元住宿,就可免費換票。
這消息一出去,業者就會幫我們去促銷,結果,1人3,000元,單住宿費就有3,600萬元,縣府收5%營業稅就有180萬元了,而且觀光客來苗栗絕對不只花3,000元,還要吃、還要買。因此這場經費2,000萬元的演唱會,最後創造的經濟效益達到3億元,縣府同樣從營業稅來回收。
而且演唱會當天,我看到很多年輕人一邊排隊,一邊吃便利商店買的輕食簡餐,我就想,他們聽完演唱會一定會餓,會要吃東西,後面還有商機。我就叫清潔車沿著會場外的兩條街去廣播,告訴商家晚上10點半以後還有人潮,請所有小吃店先不要打烊,結果,散場後果然整條街擠滿吃東西的人潮,到凌晨1點還不散。
現在,我們每年都辦3場大型活動,都在10月~11月,原則上就是投資2,000萬元吸引觀光客,要創造3億元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