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報稅原理後, 接下來,可以開始整理各項稅單與列舉扣除額所需要的單據,準備報稅。
不過, 如果你有下述4種情況:1.新婚或離婚、2.買房子出租、3.出售房子、或是4.拿到員工分紅配股,報稅會比一般人複雜,需要更詳細地試算,才能找出最有利的報稅方式。以下就按前述4種不同情況,傳授省稅祕訣。
新婚夫妻:4種方式算清楚,才能最省稅
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平均每天有156.8對夫妻「一拍兩散」,以致單親家庭愈來愈多,再加上喪偶、分居或夫妻兩地分離者,加總來看,約有74萬戶到220萬戶(占全國家庭數3成)處於單親狀態。
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如果要節稅,不同的婚姻關係有不同的報稅方式及省稅方法,你不可不知。
▲99年度結婚,可自由選擇合併或獨立申報
Tips_贍養費無須申報
依財政部所發布的解釋函規定,夫妻離婚依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配偶一方應給付予他方的財產,不課徵綜合所得稅,所以,贍養費可以不必申報所得稅。
試算案例:瑞凡和安真交往多年,一年前在雙方父母及朋友的催促下,終於結婚了。隨著5月報稅季節的來臨,夫妻倆知道今年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但到底用何種申報方式,最省稅呢?
▲試算案例
方式1》合併申報,合併計稅
所得淨額84萬5,000元×稅率12%-累進差額3萬5,000元=應繳稅額6萬6,400元
方式2》合併申報,夫為納稅義務人(勝)
Step1.安真的薪資所得淨額
45萬元-免稅額8萬2,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萬4,000元=26萬4,000元
Step2.安真的薪資稅額
26萬4,000元×稅率5%=1萬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