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品質的適度開發
效法美國黃金海岸
讓生態、建設均衡並存
《Smart智富》月刊問(以下簡稱「問」):嚴長壽先生呼籲不要讓豪華飯店破壞台東海岸線的自然景觀,你怎麼看?
黃健庭答(以下簡稱「答」):我很感謝各界人士,包括嚴長壽先生長期以來對台東自然環境保護的關心,但是台東的發展,要不開發是不可能的!我也不想破壞自然環境,我上任以來,還沒有核准過一個飯店投資案,美麗灣BOT案是8年前縣府核准的,我只是讓已經蓋好、並且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飯店能夠依法營運而已。
我同意,天然原始的自然環境是台東的優勢,但如何有品質的適度開發才是重點,我們必須要在中間取得平衡。台東的海岸線長達180公里,全世界沒有一條海岸線是完全不被開發的,如果要完全不開發東海岸,那就把它畫成國家公園,完全保護起來好了。我希望做的是有品質的均衡開發,而不是完全「禁建」,要做到像美國加州17公里黃金海岸線一樣,既有美麗的沙灘,周邊也能有高爾夫球場、度假村等設施。
將訂《景觀自治條例》
開發前邀專業人士評估
進行美學造型管理
問:所謂「有品質的開發」要如何管制?
答:立法院今年6月通過的《花東發展條例》,給了我們一個法源基礎,台東將訂定全台灣第一部《景觀自治條例》,這個自治條例將針對尚未開發的重點景觀和過度開發的地區,進行管理,避免東海岸風景區過度開發,變成下一個知本。有了景觀自治條例,我們可以在開發案啟動時,邀集專業人士進行評估,做顏色、造型等美學上的管理。還可以針對已經存在的建物、廣告看板等,收取景觀影響費,用做整體維護的經費來源。
這個條例預計明年春天以前可以送議會審查,副縣長就是研究這方面的專家,所以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