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進一步解釋,買死亡保單,會面臨以下4種風險:
風險1》保額拆分,報酬率不如業務所言
「如果報酬率真的這麼好,業務員自己買就好了,怎麼會拿出來轉賣給一般人?」彭金隆說。因為保單貼現的原理是「把保單的受益權證券化後,再拆分給不同的投資人」,所以投資人大約只能買到其中的一部分保額,而非全部。按真實案例看,可能花5,000美元,只能買到6,000美元保額,投資報酬率絕對沒有業務員說的4、5成這麼高。
風險2》被保人未死亡,無法依約領保額
此外,要享受保單貼現的高報酬率,必須立足在「被保險人死亡」的前提上,如此保險理賠金才會生效,交付給被保險人指定的第三人,也就是購買保單貼現權益的投資人。
彭金隆指出,雖然業務員在兜售這些商品時,會告訴投資人:「被保險人都是重症患者。」「我們有醫生的預估報告,對方的確只剩幾個月生命。」
但這些報告頂多只是一個預估值,在醫療技術不斷進步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治癒存活的機率愈來愈大。
只要被保險人仍然存活,投資人就必須持續繳費,以維持保單效力,保障將來的受益權。所以到最後,不少投資人發現,保單貼現的時間點無法預測,保費愈繳愈多,甚至超過原以為可以拿到的理賠金,最後只好選擇放棄不繳,投資不但沒賺、反而賠。
風險3》一旦出事,無管道可申訴
前面提到,保單貼現並不是真正的「保單」,而是一種「受益憑證」。加上未透過合法管道引入台灣,而是保經公司私下引進,透過保險經紀人員來販售,所以很多人以為,這是保險商品的一種,其實不然。
這類未經合法管道引進的保險商品,一旦出事,投資人將找不到任何幫手,甚至很多了解保險商品的專家,都曾栽在死亡保單上。
一位資深保險業務員就告訴《Smart智富》月刊記者,自己當初也是受高報酬吸引,買了保單貼現產品,到期領不到受益金,找原先銷售的投資公司求償,對方不聞不問,找金管會,則發現無法可管,最後只好放棄。
彭金隆指出,因為「死亡保單」並不是保單,所以不符合金管會保險局的管轄範圍,也管不到銷售它的保經公司,雖然它是受益憑證的一種,但因屬非法引進、未經由政府機關審核,也不在金管會證期局負責的範圍。
因此,一旦銷售端不願負責,在商品管轄權不明情況下,出了事,投資人完全沒辦法求償、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