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2:簽約
◎ 買方應備文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或駕照等)、印章
◎ 買方應簽署文件:「不動產買賣合約書」。議價成功後,買賣雙方將正式簽立「不動產買賣合約書」。合約書內容包含:土地及建物標示、增建及車位記載、買方付款約定、雙方稅費約定、貸款約定、違約罰則、房地產點交及其他約定事項(如前述家電、家具讓與等)
◎ 應備資金:頭期款,通常是總價的5%∼10%(現金或支票)、仲介服務費(但可與仲介協議至交屋完成再付)、簽約金約1,000元(付給代書,費用各縣市略有不同)
◎ 注意事項:
1. 買方簽署買賣合約後,原屋主須同時提供建物所有權狀與土地所有權狀給代書(地政士)保管,買方則可向金融單位詢問房貸條件,如果是透過房仲公司成交,房仲公司在簽約時也會提供合作銀行資料供買方參考。
2. 買方如果自備款不足,須向銀行取得較高貸款成數,建議應在合約中特別加註「附解約條款」,註明如果銀行貸款未達成交價款的幾成,則合約自動失效。漢唐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柯玉秋指出,如果簽立買賣合約時未加註上述解約條款,那麼未來買方就不能以房貸未獲核准,或是其他理由主張不買,否則會有罰則。按法院過去判例來看,買方若違約,可能須賠成交價的15%給屋主,罰則不輕。
Step3:用印
◎ 買方應備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2份、印章
◎ 買方應簽署文件:相關稅款申報書、移轉契約書
◎ 應備資金:第二期款,通常為總價的10%(現金或支票)
◎ 注意事項:
這步驟主要是由代書執行,在確認買賣雙方提供的印鑑證明與印鑑章符合、證件齊全後,由代書於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登記申請書上,蓋好買賣雙方印章後,即可進行下一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