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出國比賽時,謝淑薇能省則省,餐餐都是麥當勞最便宜的麥香魚,晚上怕肚子餓,還得早早上床睡覺。直到打出好成績後,開始引起國內外網壇人士的注意,不僅贊助源源而來,連前球后辛吉絲(Martina Hingis )的經紀公司都有意和謝淑薇簽約,協助她規畫職業生涯。眼看謝家即將苦盡甘來,但是當時16歲,進入青春期的謝淑薇,卻開始反叛,並與父親發生嚴重摩擦,負氣逃家,遠走日本打球,所有原訂的贊助和生涯發展計畫都被迫中止。
但孤身在外的謝淑薇,日子也不好過,出去比賽時都要去借住其他選手房間的地板,以節省住宿費。有一次,謝淑薇到北海道參加比賽,買了單程機票後,身上竟然只剩1,600日圓(約合新台幣621元),還不夠吃3碗拉麵,她卻得要想辦法靠這一點錢撐過1個禮拜的比賽。所以,謝淑薇拿最便宜的泡麵當早餐,中午去吃大會櫃檯準備的餅乾,下午打完比賽後就趕快去睡覺,節省晚餐錢。即使這樣,謝淑薇還是同時拿下了單、雙打冠軍,得到55萬日圓的獎金,有錢可以買回程機票。
經過近3年的自我放逐,謝淑薇在2005年回台灣重新開始,到2008年時, 謝淑薇在WTA(Women’s Tennis Association)女子職業選手單打排名衝上了78名,女子雙打也在2009年達到世界第9名,累計WTA職業生涯獎金達到117萬美元(約合新台幣3,543萬元)。
未雨綢繆
考量職業選手風險 19歲就積極買房扎根
表面上,職業選手收入頗豐,但運動員能打幾年?幸運一點,勉強可以到40歲,但隨時可能因為一次受傷,職業生涯就要告終,因為這份強烈的不確定感,加上早年曾被房東趕走與逃家在外漂泊的經驗,那種痛苦,讓謝淑薇開始穩定賺到錢之後,就希望用房地產來留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