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經濟狀況比較好,如果固定有戲演、有節目主持,一個月大約賺60萬元,但或許是受過去對錢的不安全感所影響,她還是不敢亂花,把賺來的錢都交給媽媽,自己每月領固定生活費。
向媽媽領薪水》
掏現金消費,才會感到痛
DM、網購、店家齊比價
瑤瑤說,會這麼做的原因,一來是因為簽約當時未滿20歲,媽媽做為法定代理人簽約,所有的版稅、代言費都直接匯到媽媽的戶頭;二來是她怕自己有了錢會亂花,所以先把錢放在媽媽的戶頭,每月生活費5,000元搞定,想買其他東西,再跟媽媽拿。
而且任何消費盡量都用現金,信用卡只拿來繳水電瓦斯費,「因為這樣,買東西才會痛。」她說,2011年4月買了一部5萬多元的Mac筆電,打算拿來學編曲,就是用現金買的。這筆消費讓她思考了快一年,直到現在想起來,還是讓她連喊「痛、痛、痛」。
至於日常開銷,瑤瑤說,其實演藝工作根本花不到什麼錢,因為衣服、鞋子是唱片公司幫她買的,宣傳服平時也能穿,工作接送也靠公司,吃飯就是吃拍片現場的便當,「我算過,可以一個星期不用開錢包(消費)。」
女孩子都喜歡買衣服、名牌包,瑤瑤在這方面的花費卻不高,延續著念書時培養的省錢好習慣。心血來潮想買衣服,她一定到台北市五分埔,向認識的朋友拿批貨價;她也不會想買名牌,謹記媽媽的告誡,東西能用就好,絕不亂花錢。
密集跟在瑤瑤身邊2年,每天帶著她跑通告的工作人員小蔡就說,瑤瑤花費相當省,賺到的錢都交給媽媽,平常只買生活必需品。「為了慰勞她工作的辛苦,我們(公司員工)在她生日時,買了一個名牌包送給她,但也不常看她用。」小蔡說,不管是不是身處演藝圈,瑤瑤與同年齡的女孩相比,真的很省、很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