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術5:這一戶的同意書都簽好了,買了就可以當現成受惠者!
正解:每階段有不同的都更同意書,除非看到「權利變換選配書」才有譜!
為了取信買方,有些投資客屋主便會出示相關的都更同意書,但這不代表都更的保證書,若你拿出錢來加價購買的話,有可能現買現套,房價套在最高點。若是自住也就算了,如果是想投資賺增值財,恐怕還有得等。
都更的過程可以概分為4大階段,不同的階段都有不同的同意書或契約書要簽,整個過程中屋主會簽到的文件有:①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計畫同意書;②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③權利變換選配書或合建契約書。如果屋主或房仲出示是第一種,代表只在起步階段,變數還很大,因為只要有其他建商能夠湊到該社區1/10比例的住戶同意書就可以先送事業概要計畫書,一個社區可能有好幾個建商都在送件。如果出示的是第二種或第三種,那更要小心,蔡志揚提醒,這代表原屋主與建商簽的合建契約或協議書已經白紙黑字寫下彼此的權利義務,即使房子轉手到你名下,你也很難反悔,主張重新簽約。
因此,你更應該把相關的協議內容看清楚,例如未來的分配比例、房屋的位置等都已談定,如果你要買屋,就代表你概括承受原屋主所同意的契約內容。如果你看到屋主出示的是第三種,這代表都更進度已進行一半,最能確保未來都更的可能性。
張金鶚提醒,即使如此,只要房子還沒拆遷,都還是會有可能有變數,因為只要卡到1、2個釘子戶,進度就動不了。因此,在決定購買之前,最好還是向鄰居多打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