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優先補足意外險缺口 保額應達家庭年收10倍
李立賢/成大財富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顧問、理財規畫顧問(AFP)
在與兩人諮詢過後,驚訝發現兩人已過40歲,竟然除了公司團體保險(主要內容為意外險與傷殘醫療險)外,兩人再沒有其他的風險保障,雖然他們沒有子女要照顧,但若自己發生意外,收入中斷、需要長期醫療照護時,以他們目前現有準備來看,保障是嚴重不足的。
尤其在兩人退休後,不可能再使用公司團險,等於之後退休的時間,若不幸發生意外,兩人只能動用原先準備的退休金來支付醫療照護費用,將侵蝕原有的退休金準備,因此當務之急是先補足龐大的風險缺口。可是,考量到兩人年紀已經40多歲,以及目前家庭財務可負擔程度,建議優先增加「損害補償」,實際做法如下:
建議1》投保產險公司意外險
針對兩人意外險規畫,以家庭年收入的10倍做為建議保額,藉以轉移若不幸發生意外,造成傷殘、長期無法工作時,可用商業保險的理賠金來支援生活所需。在扣除掉兩人原有的公司團體意外險750萬元保額後,兩人總共還需增加500萬元意外險,建議可選擇產險公司的意外險商品,年保費較低,兩人總共增加6,460元意外險保費。
另外,Tony名下還有剩餘110萬元房貸,預計10年後可繳清,基於家庭風險考量,建議可用每年續約的1年期定期壽險、逐年微調降低保額的方式做風險轉移,預防若Tony發生意外,無法支付房貸時,Joe能用定期壽險的理賠金來支付,10年的保費預估約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