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2》不論指數是否衝過8500點,購買興櫃或新上市櫃股票
◎個人購買
是否繳納→要繳證所稅!
根據財政部規定,不論選擇設算制還是核實制,個人只要買賣10萬股以上興櫃股票、1萬股以上初次上市櫃(IPO)股票,或賣出先前取得、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後初次上市之股票(如今年5月份購買未上市股、明年5月該公司上市後賣出1張),不論張數均得繳納,且都要強制用「核實制」,依據所得額扣繳15%證所稅。
◎透過台股基金
是否繳納→免稅 (註)
賦稅署官員解釋,依稅法規定,台股基金若投資這兩類股票,所得將可不必核實課徵,因為「所得稅法規定,基金要實際分配才課所得稅」。
註: 除非基金分配此利益,但一般基金皆不分配
換句話說,雖然投資人買賣台股基金受益憑證(買基金而換得的「憑證」,概念類似買股換得的「股票」)如果賺到資本利得,不管大盤指數漲到多高,都可以免課證所稅;但是,台股基金自己買賣股票,則跟一般人沒什麼不同,只要加權指數上到8,500點,台股基金一樣要預扣證所稅。因為繳了稅,基金淨值自然受影響,基金受益人等於照樣要被「暗扣」證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