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主要訴求!
反核四非反核電 政府需考量其他替代能源
為了讓社會更清楚續建核四的危險,這位媽媽最近忙著上廣播、和電視台溝通辦辯論,回顧這4個月投身反核四,她到底發現哪些問題?如何在擁核與反核的論戰中,找到自己所相信的答案?以下是《Smart智富》月刊專訪陳藹玲深入探究台灣核能發電問題的摘要:
《Smart智富》月刊問(以下簡稱「問」):就你看,反核電和反核四有什麼不同?
陳藹玲答(以下簡稱「答」): 核能發電這件事有4個不同層次:核能、核電廠、台灣的核電廠、還有核四。
在「核能」這個層次,人類技術是有可能突破的,像是從核分裂進步到核融合的技術(編按:相較於有大量核廢料的核分裂來說,核融合的優點是較沒有放射性汙染疑慮,屬高效率、低汙染的能源)。
「核電廠」則是因為技術還停留在用核分裂,有核廢料問題。
至於「台灣的核電廠」,由於位處地震帶、斷層帶,又有地狹人稠等先天限制,根本不適合發展。
再看「核四」,則是一個「強台電所難」的「人禍」,因為台電向來是核能的「營運專家」而非「蓋廠專家」,如果執意讓核四運轉,不需要天災發生,就會自己產生問題!
問:所以聯盟反對的是核四,不是反核能?
答: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今天會直接用「監督安全」的議題來出手,就是不要立刻跳入一個非黑即白、非零即一的選項,因為過去擁核、反核好像是左右邊。訴求用安全來檢視,會比較容易讓大家拋掉政治包袱,可以理性地、冷靜地看自己的選擇。
問:聯盟成立以來,政府官員有和你溝通過嗎?
答:能源局、台電、原能會(原子能委員會)的人曾經找我們開過會,比較正式的溝通有兩次。溝通後,我愈來愈有把握我們做的事情是對的!
一則是因為他們把「續建核四」當成是一個政策,「只看得到支持政策的理由,看不到其他選項」,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本無法考慮其他替代能源的可能性。
像原能會主委跟我說:「我們為了要確保安全,『不計任何代價』,多少錢、多少人力,都會投入!」可是一開始台電不是告訴我們:「核電是安全又便宜」,一般國民才會接受的,如今怎麼變成是「不計代價」都要續建?與出發點矛盾,這根本無法說服我們,更何況這還未計入看不見的風險因素。
二則是台電只有一套腳本,就是一定要建核四,但卻漏洞百出。之前提出在核四不商轉、核一至核三如期停轉下,2015年備用容量率將降到7.4%以下,「勢必造成限電」。但是,事實是我們根本不缺電,政府幾乎是放任台電高備容量的浪費行為,你上台電網站看,去年來到22.7%,2009年還高達28.1%,備用容量率要逐年降到15%∼16%的目標, 根本沒有兌現。
名詞解釋_備用容量
在尖峰用電時,總電力一定要有大於尖峰負載的能力,為免斷電,故會多儲備電力,多出來的電就稱備用容量。而備用容量率就是備用容量占尖峰負載的比率,比率愈高表示多出的電愈多,有浪費之嫌;反之,太低就會發生限電或斷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