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申請單位有「幢」和「棟」的區別
若要申請安裝電梯的補助款,目前台北市政府認定是採取以「幢」為受理單位。幢的定義是建築物地面層以上結構獨立不與其他建築物相連,其使用機能可獨立分開者。講得白話一點,就是這一棟建築的左右兩邊都不能與其他建物牆壁相連,否則就要連隔壁棟的全部住戶都要簽署同意書才能送出申請。
新北市的規定則較為寬鬆,是採取「棟」為單位,只要共用同一具樓梯的同棟住戶統統都同意即可, 不需要鄰棟住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