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年金若得扣補充保費 私校教師:不公平
台灣年金改革一直遭人民詬病的最大主因,不在於改革的內容,而在於官方的心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編按:以下稱「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甚至直言炮轟,這波年金改革是由上而下的改革,人民反被汙名化為貪婪的反改革者。
長期研究台灣各族群退休制度的全教總,近來動作頻繁,甚至不惜走上街頭抗議,為的就是政府年金改革太片面,沒有真正聆聽受雇者的心聲與想法。
退休金不如公務員、勞工 私校教師成最弱勢族群
全教總針對年金改革亂象,明確提出4大主張:「私校公保年金化再改革」、「杜絕公務員、教師退薪再就職領雙薪」、「開放公保、勞保年資互通」、「退休基金組織再造」,其中,他們認為目前應列為最優先處理的,莫過於私校公保年金化問題。
雖然私校退撫基金自選平台今年上路,私校教職員成為台灣第一個可以自己決定退休金投資組合標的的族群,但在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眼中,這些人的退休制度,仍有不足之處,尤其是第一層的社會保險制度(私校退撫基金為第二層, 類似企業退休年金)。與公務員、公立學校教職員,甚或一般勞工相比,私校教職員的所得替代率都瞠乎其後。
他說,現行公保養老給付採一次領,公務人員與公立學校老師,可以把領到的一次金存到銀行,領18%優存利息作年金,而私校教職員同樣領一次金,卻不能像公立學校老師一樣,用18%優存年金化。然而公保養老給付一次金的給付方式,已不能符合現在社會的退休需求,因此政府在2010年宣布公保年金化,希望藉由年金化,讓公務員與公、私立教職員,都能擁有基本退休生活費來源。
吳忠泰說,這樣的立意雖好,但又產生新的不公平,以現在修法的方向來看,公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在0.65%∼1.3%之間,私校教職員所得替代率1.3%,雖然比公務員與公立學校教職員的0.65%高(編按:私校教職員第二層退休金只能一次領,且遠低於公務員與公立學校教職員的月退休俸),但因為和公務員繳一樣的費率,卻可以獲得比較多的替代率,因此銓敘部在公保年金化草案中規定,私校老師領取月退休金後,必須依比例扣繳一定金額做為補充保費,換算下來, 實際的所得替代率約1.07%,吳忠泰說:「私校教職員第二層退休金,比不上公務員或公立學校教職員豐厚,第一層社會保險又差勞工這麼多,不是太可憐了嗎?」
2建議可望消弭疑慮 正式上路前還需多方考量
對此,擔任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淡江大學副教授陳登源也認為對私校教職員來說,公保年金化後又要再扣補充保費這件事,的確很不公平。
因此他建議兩條路,若私校教職員第一層年金仍維持公保不變,多領的缺口不應再扣補充保費,而是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分年撥補,如果這條路走不通,則可以讓私校教職員的第一層年金,回到勞保制度內,畢竟在1980年前,私校教職員的年金就是勞保,讓私校教職員和勞保繳一樣的費率,用一樣的所得替代率計算將來提領的勞保年金,才不會讓私校教職員第一層退休金,成為最弱的一族。
針對各界反應,考試院銓敘部退撫司副司長陳紹元解釋,目前公保年金化草案已送立院修法討論中, 已有立委提出修法建議,當初是考量精算原則而制定補充保費條件, 在2014年公保年金化上路前,一定會考量學界反應,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