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易物件模糊。王進祥說,實價登錄後的交易資訊採用「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揭露,前者意指只揭露一定區間內的門牌、樓層或特定區域的附近地理位置;後者為去除人名、住址、身分證字號等,此一作法與世界多國採用的完全公開化仍有大段距離。他建議可以在保留個人隱私外,將物件資訊全都露,包含地址、建案名等。
缺失5》備註欄過於簡化
買賣原因難釐清
每年近40萬件的「買賣」移轉登記中,每個物件想賣高價或賣低價的原因百百種,但是政府對於特殊交易的備註欄只有列出12種選項,網站設計之「備註欄」僅能填載125字,過於簡化。
缺失6》急就章上路
無配套措施、稅負先漲
王進祥表示,依照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6項規定:「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使得為課稅依據。」但是除地政機關間接性調升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影響到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等,財政部並已開始陸續採用核實認定來課「房屋交易所得稅」,並非過往採核定標準(契價一定比例)課稅。只是至今「配套措施」尚未出爐,民眾的稅負卻已悄悄加重。
【內政部回應:將增加查核機制】
各界專家針對實價登錄現況提出的多項缺失,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回應如下:
1. 預售屋登錄出現時間差:
當初實價登錄在修法時,內政部就已將預售屋應一併立即登錄的細節送交立法院,但到了決議時,這項建議並未通過,未來內政部仍會再提,若通過後,亦會增加查核機制嚴防作假。只是另一方面民眾也可反向思考,若預售屋日後採立即登錄,是否更會助長炒作呢?
2. 車位算法複雜:
國人買房加計車位的問題是在於買賣雙方的協議,是否應拆算以及怎麼拆算的認定不同,政府的立場是揭露案例、確實交易狀況,而提供交易均價是希望能便利民眾參考,建議消費者自身應多注意交易是否含車位、依詳細的屬性資料等來做判斷。
3. 租屋市場大亂:
房東私下招租、繳不繳稅等,一直是台灣社會長期以來的交易習慣問題,連國稅局也抓不勝抓,內政部當然希望房東都能全部揭露,但光是要找到每個地下房東,在人力執行上就有很大困難。
4. 資訊透明度不夠:
考量國人不愛揭露隱私的習慣,才修改成現況,如果每位屋主都一致同意仿效國外全部揭露,內政部也樂觀其成。
5. 選擇性公布引質疑:
揭露率從一開始的70%∼80%,到至今的90%左右,內政部已經做了最大努力,但是對於有異於市價行情的狀況,我們會先採不揭露,待查證屬實後再補上,以免再傳出有建商自己掏腰包,用創新高價買下自己的個案,左右市場價格等的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