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超過上述額度的資金,勞工可自己決定投資的標的,盈虧則由勞工自負。至於獲利不可中途提領,一樣要存回帳戶中,直到符合退休資格,才能向公積金局提出申請,請領為年金或一次提領單筆現金。「政府只是Gatekeeper(守門員),只對最低金額給予保證收益,其餘全由勞工依個人退休需求與意志作主,因此在推動自選時,民眾接受度高,沒有太大的反對聲浪!」陶瑾說道。
2.外部投資顧問評估基金績效,放入自選投資平台:
公積金帳戶自選投資決策雖然可由會員作主,但所有被選入公積金投資計畫內的商品,都是由金融機構先提供商品名單資料,再由公積金局按長期投資原則及不同報酬風險類型分別進行審核與篩選,同時,還委請外部投資顧問進行績效評估。
陶瑾指出,目前在新加坡公積金投資計畫中有285檔基金,其中112檔為共同基金,其餘則是與保險計畫連結的基金。當金融機構向公積金局提出加入投資計畫需求後,陶瑾帶領的晨星團隊,就會與基金公司、經理人面談,針對其投資策略、配置、過去3年績效、是否為同類型的前段班、費用率是否符合公積金局規定等條件進行評估,在總分100分的評比中,基金綜合積分超過75分,才可納入公積金投資計畫。後續若基金因經理人變動、投資策略失當等因素,造成近1季績效大幅虧損,則會從公積金投資計畫中剔除。
經過篩選能進入公積金投資計畫的基金,績效都算穩定,因此即便商品很多,但參與自選投資的會員多能獲得良好績效,加上公積金局結合同業公會、保險公司等團體,大力推廣理財與投資教育,讓民眾了解且願意參與自選,故參與比率遠比台灣勞退新制開放還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