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千叮萬囑,對方一直跟我說好,沒想到,最後不但仲介不見,連地主都消失無蹤。這下事情嚴重了,我思前想後,若今天換成是我,當我從國外回來,土地沒買成,連1,600多萬元都沒了,我會懷疑誰?毫無疑問,就是那個介紹仲介給我的保險顧問。
我想了很久,也跟我的先生溝通,縱使我把錢退回給客戶,然後跟客戶說,地主與仲介都不見了,我還是覺得良心不安。或者我們可以討論事情要怎麼解決?一人賠一半?但不管我怎麼講,我也付出了可觀的金錢,我想客戶還是會對我產生不信任感。與其這樣,那我寧可選擇「絕口不提」這件事。
當客戶回國時,我只跟客戶說:「不好意思,烏龍一場,那筆土地人家不賣了。」雖然客戶一再問不是都辦好了嗎?但我從頭到尾就是一副「封閉消息」、統一說法的態度:「反正對方不賣了,匯出的錢又匯回來了。」
那筆被捲走消失的1,600多萬金額,全數由我拿錢賠給客戶。當時我正背著房貸,我既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人,銀行裡也沒有太多餘錢,1,600多萬元增加了我沉重的負擔。但我既然下了決定,咬牙也要做到。幸好我做保險,買了許多保單,所以我把房子、保單拿去貸款,才湊足1,600多萬元。現在想來,還是覺得自己豪情萬丈。
「妳真是愛做大事業啊!」先生事後有點開玩笑的說,但他對這件事一點都沒責備我,也曾很客氣的說:「要不要找客戶出來溝通講真實的狀況?」
「就算講真實的狀況,客戶也不見得相信啊。到最後我們可能真的賠了錢,我不要虧了錢還讓客戶懷疑、誤會我們,那就真的虧大了。」這是我的回答。
這個決定,不管以前還是現在,我都覺得處理得完全正確。10年多來,我和這位客戶感情愈來愈好,他還介紹了好多高檔的客戶給我,不只他信任我,他介紹的大客戶也非常喜歡我。這1,600萬元我也賺回來了,不但把錢還給了保險公司,也還清了銀行房貸。
看,這個結局多好!雖然當下的決定像個傻瓜,却保住了往後的形象。如果當時把這件事情弄擰了,讓客戶對我產生誤會,那麼他後續就不會幫我介紹客戶,沒有他的介紹,我的事業也不會做得這麼好,人脈也不會更擴大,而且最嚴重的是,我的形象也毀了。
不管從事什麼行業,再怎麼損失,都不可以損失形象;再怎麼損傷,也不可以傷了信用。我寧可損失金錢,但信用永遠不可毀傷。當我看到現在許多年輕人說話不算話時,心裡就會很難過,因為他們不懂,把信用當成不值錢的東西,卻不知道「信用」對人有多麼重要。
寧可撕毀簽好的契約
也不願見客戶不開心
我從事保險工作,成交的件數,決定了我能不能在這行生存下去,想要不陣亡,就需要四處找客戶。在這種壓力下,我可以想辦法連結人脈、努力帶領組織,用心達成每一個客戶的需求,但我就是沒辦法看著客戶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