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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金管會禁止10年期以下的利變型保單,為什麼呢?在停售前,朋友一直推薦,提醒我要買要快,如果是好商品,就是希望大家都買得到,為什麼金管會要禁止?(網友 Jenny168)
A主管機關監管的目的通常是興利跟防弊,興利就是引進更多更新的商品,跟國際接軌;禁止某一商品,目的則是防弊。這一次主管機關禁止銷售10年期以下的利變型保單,是為了消費者跟保險公司雙方好。就消費者來說,看到利變型保單,很多人會先想到「類定存」,字面上就是「類似定存」;而保險專員銷售時,也會強調這保單比銀行定存好。
事實上,類定存跟定存是完全不一樣的,一旦需要提前解約的時候,常常發生糾紛。定存解約只有損失一點利息,本金仍然原封不動;但保單要付的提前解約金,就會造成本金損失了。這種商品也容易讓人忽略,買保單要的是保障,但用類定存包裝後,扭曲了保單該有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