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DRG制度」強調「同病同酬」,因此,納入規範的疾病,病人一旦入院治療完畢,醫院會請病人回家休養,不能留在醫院,健保署的目的是要讓病人住院天數下降!結果,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顯示,2010年DRG制度第一階段實施滿1年後,健保病患平均住院天數由原本的4.39天,下降為4.19天,整體下降了4.5%。住院天數每下降1天,平均就能多出252張病床,減少其他病患等床的時間。
病人住院天數減少
導致理賠金也縮水
在健保署貫徹執行下,配合DRG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預料民眾住院天數將會再下降。
不過,一般醫療險理賠的前提,多規定「住院」才理賠,病人一旦離院,醫療險的補償效力就無法發揮。可是病人這時候若身體仍不舒服、還不能返回工作崗位,而導致收入中斷,這類資金缺口該如何用保險來填補?南山人壽松青通訊處處經理廖金池建議,短期收入中斷可靠醫療險的「出院療養保險金」補救,但長期收入中斷則多屬重病,得靠一次給付的重大疾病險來補足生活費用。
短期補救》強化醫療險的「出院療養保險金」
健保署為了貫徹執行DRG制度,恐造成病患無法在醫院久住、必須回家休養。此時,若病患身體尚未恢復健康,需要請假在家休養,就可以透過一般住院日額醫療險,或是實支實付醫療險中的「出院療養保險金」,補足短期收入中斷造成的資金需求。其理賠公式為「出院療養保險金=住院日額理賠金×住院天數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