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承銷市場醜聞竟讓台灣和新加坡兩國政府基金同時大套牢!這個離譜個案發生在今年2月,興櫃登錄公司遠業(3307)突然宣布撤回股票上市申請,股價最低曾跌至23.37元,讓8個月前用每股73元認購遠業現金增資股的兩大政府基金同步套牢。
令市場驚訝的是,遠業撤回上市申請,不是因為公司財務、業務出問題,而是因主辦承銷商第一金證券遭人檢舉,指該公司承銷部主管用親屬名義大買遠業股票,導致遠業被迫撤回上市申請。對於公司撤回上市申請,遠業獨立董事、律師柯君重不但在董事會上發言反對,還要求載明在董事會會議事錄,並讓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公開指稱:「遠業申請上市的過程及要件完全符合法令,根本不需撤回。」
違規人員未受懲處 遠業有苦難言
這則重大訊息立刻引發討論,經《Smart智富》月刊向證交所求證,原來遠業撤回上市申請,乃因證交所接到檢舉,指主辦承銷的第一金證承銷部劉姓副總,用妻子和小孩戶頭大買遠業股票,因此要求第一金證重新撰寫遠業承銷推薦報告,造成整個上市案拖延,使得去年提出上市申請的遠業,依上市審查規定,須附上2015年半年報,證交所才能重新審查。因此請遠業先撤回、待半年報補齊後再送件。
遠業因為主辦承銷商搞烏龍,上市計畫被延宕,遠業股東,包括台灣政府的國發基金、新加坡政府的投資基金都因上市申請撤回,股價大跌蒙受損失。然而事發之後,第一金證只是將這位在該公司擔任「投資銀行事業群」最高主管的劉姓副總解任,完全沒有受到懲處。
對於這樣的結果,遠業一名不願具名的董事告訴本刊,整件事「離譜、不可思議」,不但真相不明,遠業公司還不能對外解釋,而第一金證不懲處違規買股的劉姓副總,是為了卸責。同時,證交所的上市申請規定無例外條款,導致申請公司成為最大受害者,根本無法保障申請公司和相關股東的權益。
第一金證總經理陳萬金則解釋,因劉姓副總不是用自己戶頭買遠業股票,且他的配偶和子女未在第一金證開戶,受限個資法,「第一金證無權調查,所以也無理由懲處他。」陳萬金說,因主辦承銷、第一金證也持有不少遠業股票,也算重大受災戶,目前只能和遠業共同努力,把遠業重新推上資本市場。
跨入物聯網產業 成功獲利吸引投資目光
遠業原為安全監控器生產廠商,2010年及2011年先後透過購併美國公司,結合軟硬體、跨入雲端安全防護影像與認證服務,目前已打入北美醫療院所體系、成為市占龍頭,該公司財務長兼發言人陳勇發指出,由於美國醫療人員可跨醫院執業,但須按法規在相關管理系統上登錄,遠業則是軟體即服務(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的供應商,目前全球已有6,500家醫療機構採用遠業提供的安防解決方案,登記認證會員達65萬人。